祝老爸身体健康天天开心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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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比照片
遇到∠型的路口,是老老实实地沿着路绕过去,还是聪明地把锐角踩成钝角?五道口理工学院和香港中文大学的学生们给出了不同的答案。
第一张图摄于五道口理工学院的紫荆园食堂旁。这是我们司空见惯的场景。道路规划不合理,咱们灵活变通,踩过去便是,对于很多人来说根本不需要考虑。
第二张图摄于香港中文大学的中央餐厅旁。说实话我第一次来到这个小路口的时候,着实吃了一惊。这是从图书馆到餐厅的必经之路,香港人一辈子都在赶时间,但是没有一个人为了省时而踩踏灌木
当然,这两个路口大小不一,不能算作一个很严谨的对比,我亦无意上升到国民素质的高度。随手写写,大家随便看看。
又是高考日
在水木的blessing版看到一堆人祝学弟学妹考试顺利,这才反应过来今天是高考的日子。
前几天exceedfang说,今年秋天入学的新生由他做辅导员。exceedfang和我同岁,那么这帮小屁孩是不是应该叫我师叔呢,呵呵。玩笑归玩笑,但按五道口理工学院的习惯,三四年差不多可算作一代人了。
回想当年今日,悠哉游哉去滨江公园看人下棋,坐在北湖边上喝茶谈天,意气风发地走进考场,凝神静气,落笔如飞。那是我最好的时候,仿佛就在昨天。现在回想起来,甚至有些许嫉妒。
历史上一个个王朝盛极而衰,共同的败因就是都没有前瞻的眼光。很遗憾,我也未能免俗。回想起来,究竟有没有考虑过,高考之后要做什么呢?依稀是没有的,培养学生的人生观从来就不是南高的责任。从小到大一直被学校教育着要努力考上一所好大学,似乎这就是我人生的终极目标。直到跨进大学校门,才猛然发现除此之外我竟然没有一个像样的理想。
方向缺失的后果是严重的。三年来一直过着茫然的生活,像一个被突然推到镁光灯下的孩子,不知所措。和所有人一样努力上课、努力考试然后努力睡着,每天作出忙碌的姿态在校园里快步行走,仿佛一切理所应当,不需多费思量。
低头行路越走越窄,直到三年后走到了胡同底,才恍然猛醒。可惜,或许,已经太迟了。错过了的时间,早已经追不回来。三年里曾经有过很多次机会可以抽身而去,但愚笨如我,竟奢侈地一一无视,一路埋头前行。到如今,华丽转身代价昂贵,只能硬着头皮往前走。大学,原来并不是想象中白衣飘飘的年代。
三年前的高考,面前只有一条路,拥挤不堪,却自信能走过去。三年后的今天,面前有很多路,推研、考研、交叉、出国,似乎都很顺达,但却没有一条路能让我坦然。
三年前的高考,已经是很遥远的事情了。那时从容淡定的我,大抵完全不会料到,三年后会如此落魄。所有的光荣与梦想,都一一埋进发黄的故纸堆。曾经的指点江山,终不免沦为笑谈。只余下孤独的背影,顶着沉重的虚无光环蹒跚行走。
摊开双手,空空如也。
Blog小结
blog开张半个月了,感觉还是很不错的,写个小结吧。
骨架是WordPress,所以一开始用的WordPress的默认外观。后来改用布罗特的WordPress的LBS化插件,装了个我喜欢的LBS外观mac-black,就是现在用的这个。换外观最兴奋的就是所有东西都可以自己写。blabla写完还不过瘾,又给SillySnailmm写了一通,特有成就感。
访问分析用的是Google免费提供的Google Analytics,这东西非常抢手,我排了两个月的队,终于赶在blog建站完成前一天排到了号,真不容易啊。访问报告很详细,从访客信息到页面点击数,想看啥都有,甚至连人家用什么浏览器都知道。嗯,这里顺便说一句,我自己用的浏览器是Mozzila Firefox,网页效果都是在Firefox下调试的,也推荐大家使用。
Google辛苦统计的一堆数据基本上是不看的,费脑袋,我每次就只看图,嘿嘿。主要有四幅,第一幅图是近期访问量分析:
左边是人数,右边是页数。周二那天有一个很明显的飞跃,是因为之前一周多没有更新,到了周一晚上突然写了一篇篮球往事,于是周二访问量就猛增上去了。我发现每次更新的第二天访问量陡增,估计不少人是用RSS订阅的吧。之后人气就慢慢下降,三天后基本上就只有人看没有人回了。嗯,看来要维持人气的话差不多每周应该更新两三次。
我在Spaces混了四个月,累计4k页次的访问量,平均下来每天也就三四十页次吧,这里面还包括我自己点的“水分”访问。现在这里平均每天有五六十,(Google Analytics过滤了我自己的IP),比Spaces多出不少呢。我想速度快应该是主要因素,可见简约路线是多么重要。
顶上的“平均: 2.16 P/V”表示平均每人浏览2.16个页面,只有SillySnailmm的一半,汗……美女果然能吸引眼球,吾不及也。
第二幅图我觉得最有趣,看看我的访问者们都是从哪个城市来的:
原来蜗牛的朋友还是挺多的,满世界都是。绕着地球转一圈,就好像看到了朋友们都在身边一样,果然是天涯若比邻。北京的圆圈最大,有51个人,应该都是蜗牛的新老校友吧。除了Mavis、番茄、刘刘、弹力之外,基本上都是五道口理工学院和隔壁北大的。往旁边看,天津的hesongyoyo,哈尔滨的米豆,上海的May和小球,广州的鲁达,南京的淋雨男和炜哥,成都的宝宝,厦门的Saladin,曼谷的安尘……熟悉的不熟悉的,都会来这里踩一脚。再往外看,米国居然有5个,除了Delia、Weianr(这个名字太难拼了)和stuart,还有两个是谁呢?不知道,也许是Ross和Rachel吧。
最后两幅图,一是回访者的数量,一是访客的来源途径。
新访量和回访量,到底哪个应该多一些才比较好,我现在也没想明白。不过有新朋友总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情。以前在Spaces禁止匿名评论,必须是注册用户才能留言,混了三个月一个新朋友也没认识。现在好了,想说就说不用麻烦地登录,常常能看到有陌生的留言。
访问量来源的大头自然是MSN Spaces,差不多有80%的朋友都在那里安家,顺手把我扔进友情链接列表里面,后面加上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介绍,比如“会思考的包子”或者“逢赌必输的经典案例”什么的,为我带来了不少人气。从水木过来的也不少,估计是看了我在签名档里打的广告。最让我吃惊的是从SillySnailmm的blog链接过来的流量居然这么多,要知道她的blog开张才五天。ft了,美女的号召力真是可怕。
篮球往事(下)
虽然中考丢了体育分,但由于我平日多行善举的缘故,最终还是有惊无险的进了南高。进校的时候心想,打了好几年了,要不到班队去混混。不料开学第一天就发现,南高南高,男生都高,举目望去比我高的比比皆是。篮球这玩意跟生日一样,高一点点就感觉高了许多。于是我果断地放弃了猛男路线,高中三年绝大多数时候以诗人形象出现(对诗歌有兴趣的同学欢迎来这里拍砖)。不过业余时间也还是常常呼朋引伴一起打球,尤其是高一高二比较闲,打球挺多的,受衰人嵩顶礼膜拜的跳投动作差不多就是这一段时间练成的。当然,客观的说我的跳投跟馒头米豆相比还是多业余的,不过欺负衰人嵩还是够了。可惜的是突破过人一直没有练成,至今也就只会一招,左拉一下右拉一下,一看防守球员没被晃开只好低着头猛地向前冲,对方见我来势汹汹吓得闪到一边去,于是得以上篮。
有一次一堆人在鲁达家玩,玩得无聊了就出去打篮球,有衰人嵩还有淋雨男和蜗牛mm。两个女生都基本上不会打,我们就耐心地教啊教啊,教了半个小时终于教会了(我觉得我比Ross有耐心多了,没有简单地扔下一句 Go long 了事),然后就开始分拨对打。有女生在场,自然要使出浑身解数秀一场精彩的全明星赛。可惜我仅有的突破技术在鲁达面前完全不顶用,每次硬着头皮冲上去必然被直接弹回来,只好在拿着球在外线横着走,晃啊晃啊逮着机会来个远投。由于平时疏于练习,加上那天吃撑了臂力不足,三分球基本上都变成了妙传篮下,那叫一个汗啊。鲁达他们貌似也遇到了同样的麻烦,结果精彩的全明星赛变成了乏味的三分球大赛。你可以想象奥尼尔和姚明比赛三分球作为类比,篮球在空中不停地飞来飞去,就是不进筐。最后的比分已经完全忘了,不确定是不是衰人嵩提到的那次,反正肯定是没有超过个位数。这是我职业生涯中打得最郁闷的一次。
高二的一次空中对抗中脚踝旧伤复发,不得不告别篮球半年。之后见到篮球就有些心里发虚,改为玩一些温和运动,比如排球什么的。加之蜗牛mm当时是班里排球队队长(话说蜗牛mm可是响当当的排球健将,当年在教院幼儿园的时候就是排球队主力二传),出于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我对排球产生了浓厚的兴趣,每场比赛都到场观战并且积极学习排球技战术,期待着某一天yellow或者文mol因伤退出了招我替补。可惜yellow和文mol识破了我的诡计之后健康无比,让我郁闷地直到高中毕业也没能等到机会。
一进大学,就听见隔壁班吵吵着来了个东北大汉。长这么大还没见过东北人呢,兴冲冲地跑过去一看,嗬,这哥们儿还没我肩膀高呢。心中一阵窃喜,这五道口理工学院果然是书呆子荟萃,我进篮球队有望了。直到两天后开始军训,才猛然发现自己被误导了,本班长人如林,比我高的有一大堆,最发指的是有个正宗东北大汉一米九。当然那哥们儿顺理成章地成为篮球队队长,我顺理成章地沦为球童。后来才知道,我们这个年级是物理系这么多年来篮球最强的一届,偏偏就叫我给赶上了。
五道口理工学院向来以重视体育闻名,学校里各种场馆都有,这几年游泳、排球、网球什么都玩,篮球反而相对少了。倒是去年交换到香港中文大学的时候打篮球特别多。因为网球场、游泳池都是露天的(露天的游泳池是中大若干怪景之一,就建在餐厅旁边。每天下午用膳的时候隔着玻璃幕墙看着一堆一堆的肥肉晃来晃去,恶心得我把牛排全吐了),唯独篮球馆在室内,可以躲过凶狠的蚊子。我住的书院楼下就有一个篮球馆,免费借用,自然是一有空就要光顾的。标准的比赛场地,我特别喜欢听球鞋胶底磨擦地面时发出的尖锐声音。每周四上完粤语课之后总会拉一帮人呼啦啦涌过去打球,场面热闹得很。到了学期末临走的时候,还拉上北大的交换生打了一场纪念赛,算是画上一个不错的句号。
我这样的全能战士虽然各种运动都有涉猎,最喜欢的还是篮球,不然也不会打十年。除了游泳之外,篮球是我坚持得最久的项目了。与独自游泳时常有的孤独感相比,我还是更喜欢篮球场上的团结拼搏精神,喜欢烈日下挥汗如雨的快感,喜欢速度和力量结合的完美弧线。
将来有了儿子,我一定从小就教他打篮球,争取塞进NBA去挣美金。
篮球往事(上)
今天给blog换了个界面,心情大爽,到处踩点灌水。非常惊讶地发现衰人嵩居然更新了,真是太阳从井里出来了哦。想起当年一起打篮球的时候,他总是叫嚣着要单手虐待我,不过从来没有得逞过。打了十年篮球,我也写一篇吧。
最早接触篮球大约是在小学五六年级。那时候全班所有男生都热爱足球,每天放学都踢到天黑。只有米豆一个人例外,孤独地抱着篮球在操场上跳来跳去。后来不知什么时候我也被他拉下水了,在附小破旧的操场上YY着有一天能够长得比篮筐高。
上了初中之后,随着《灌篮高手》的热播,篮球在一夜之间取代了足球成为我们这帮孩子的第一运动,此时我们这才意识到米豆是多么的高瞻远瞩。我们班的教室在一楼第一间,距离操场最近,我们充分发挥了这一地理优势,每次下课铃一响就呼啦啦地冲出去,占领最好的一块篮球场。课间十分钟太短(直到后来教委发明了挨千刀的预备铃,在上课铃之前两分钟开始催人,课间就只剩八分钟了),打不了比赛,大伙儿就围着篮筐练投篮。那会儿人多球少,十多二十个人就一个球,都挤在篮下巴巴地等着,显然这是一个少数人娱乐多数人眼馋的活动。若是运气好捡到球,自然是不能轻易投出去的,一定要转来转去带几步,装模做样左晃晃右晃晃,直到大家等不急快揍人了再噗哧一下扔出去,结果自然是以三不沾居多。就在这样的恶劣环境下,我完成了篮球基础的原始积累。
差不多到初二的时候,开始认真学着打篮球。放学后如果大家不去网吧玩帝国的话多半都会在篮球场上。每天一起打球,自己一边看一边学,慢慢跟着也就上路了。感谢馒头和米豆,在我入门的时候教给我正确的出手姿势,使我避免了像某人一样练成鸡爪式投篮的灾难。到今天虽然我的精确度每况愈下,帅还是有保证的。
后来,某牛人和我打了一场球之后对我说,嗯,小伙技术相当不错嘛,就是运球和投篮差了点,把这两项练好就行了。菜鸟能得到高人赏识,我那是无比的激动啊,差点没当场摔一跤。兴奋了好几天,忽然想明白,这哪里是在夸我,篮球的技术除了运球和投篮还有啥啊,ft了。
到了初三,篮球几乎成了必修课,每天打到天黑才回家。那段时间精神勃发,充满了革命的斗志与活力,身高也不停地往上蹿。照这样计算,到十八岁的时候我就比乔丹高了,hiahia。毛主席说,乐极生悲,这话一点不错,我在无限YY的幸福中遭遇了职业生涯第一次伤病:在一次冲抢篮板之后,在空中和人相撞,落地时听到自己脚踝喀嚓一声响,然后就疼得站不起来了。当时还以为只是把脚扭了,估计休息一会儿就没事,还特别英勇的自己走回家。第二天到医院检查才知道是粉碎性骨折,吓了一大跳,死活不肯走路了。这次受伤的后果是我在家躺了一个月,错过了中考体育,身高的迅猛发展也就此戛然而止。
(待续)
今天在听《旋木》
最喜欢王菲的一点就是,不谄媚,好像从来没有人注视过一般。今天翻了她的一堆老歌出来听,除了《红豆》《Eyes on me》那几首百听不厌的之外,又发现《旋木》也特别耐听。浅吟轻唱,适合我这样奢靡的人。
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是某年看演出,剧目早就被我忘得一干二净,倒是这个结尾曲一直记着。歌词挺有味道,曾经以为是林夕写的,平淡淡讲故事,多的话一句没有,恰恰把很多情感都包在里面了。再加上王菲漫不经心的嗓音,仿佛在说一件毫不相干的事情,让人觉得有种轻松的压抑。
PS:前几天听说她生了个小女孩,不知道会不会取名字叫李菲童
今天起了个大早
平日都是九点十点才起床,坐在电脑前晃一会儿就得吃午饭了。今天居然六点半就起床,真是难得。拜昨晚大雨所赐,空气特别清新,就跟四川一样,让人觉得神清气爽。于是乘兴去吃了一次早饭,包子加豆浆,呼啦呼啦一会儿就下了肚。在食堂发现了很多穿着统一制服的小孩,五六岁左右吧好几十个,由老师带着列队吃饭,特可爱那种。听他们叽叽喳喳说的鸟语,应该是香港那边过来的,大约是内地学术交流团之类的吧。看样子会待上很多天,中午要是还能碰到就逮两个过来逗逗,我好歹也算是会两句半吊子粤语的。
回寝室一看,其他人都还呼噜呼噜睡着呢。根据统计规律,咱们五道口理工学院大部分人这会儿应该都还在床上躺尸,拥挤的校园网于是顿时畅通无比。嗯,趁着机会赶快去国外网站下Gallery插件,昨天下了一整天没弄下来,这会儿五分钟就搞定了,回头给蜗牛mm装上,伊的新blog就能开张了。